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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99,357,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硝酸铵及复合肥、纳米碳酸钙及石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爆破服务。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行业发展政策,紧抓发展机遇,一方面通过横向兼并收购,提升民爆器材的产能,完善民爆器材在生产和销售上的区域分布,增强公司在民爆行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延长产业链,完善业务布局,实现纵向一体化发展。基本的产品与服务情况如下:
民爆器材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石油、煤炭、采矿、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公司生产的民爆产品最重要的包含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震源药柱和工业雷管,其主要性能和用途如下:
公司生产的硝酸铵主要作为工业炸药的原材料,还可用于硝基复合肥生产、尿素硝酸铵溶液生产及医药和其他硝酸盐生产。硝基复合肥适用于温室大棚作物、喜硝态氮大田作物及花卉、果树、蔬菜、烟草、棉花等经济作物,特别适合于旱地作物施用,适用于弱酸性、中性及偏碱性等各类土壤,可用作基肥和追肥。
公司生产的硝酸铵部分为公司的工业炸药和硝基复合肥生产提供配套,部分外销。公司现在存在硝酸铵产品性能和用途如下:
公司生产的合成氨是化工行业的源头,可大范围的应用于氨水、双氧水、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尿素、硝酸铵等产品的生产。
公司目前在湖北、宁夏、贵州、山东、新疆、辽宁等地拥有从事工程爆破业务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主要在其省内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矿山开采等提供工程爆破服务。
公司目前生产的石料产品主要以不一样的规格型号的碎石组成集料的形式用于水泥、沥青、碎石稳定土等各类混凝土和稳定材料中;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堤坝河岸等建筑工程的辅助工程中;同时能以装饰材料的形式应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和带有美化效果的场合以及用于石灰石等的生产。
公司目前生产的纳米碳酸钙主要为硅酮胶、汽车胶和光伏胶专用的活性纳米碳酸钙,具有白度高、比表面积大、活性好、吸油值稳定等特点,以及良好的触变性、分散性、可控可调的胶体流变性能。公司生产的纳米碳酸钙主要性能指标如下: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荆门市国资委的通知:荆门市国资委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签署了《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控制权变更的框架协议》,长江产业集团拟受让荆门市国资委全资所持中荆集团不低于75%的股权,并将经过控制中荆集团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2025年1月15日,长江产业集团、荆门市国资委、中荆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长江产业集团拟以277,624.41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荆门市国资委合法持有的中荆集团7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前,中荆集团持有公司75,118,352股股份,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为中荆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荆门市国资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荆集团仍为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政府国资委”)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了批复文件,原则同意长江产业集团通过间接受让的方式,取得公司实际控股权。上述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项获得省政府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为10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CEO罗时华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线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乔枫革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2025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10,000万元,预计实现总利润42,000万元(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人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相关联的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故赞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保荐人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保荐人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有利于充分的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兴祥先生、文正良先生、罗时华先生、邵峰先生、卢卫东先生、刘哲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保荐人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
《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会前收到独立董事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和乔枫革先生出具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经过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和乔枫革先生在2024年度符合独立性的要求。《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为激发公司各单位全面完成2025年经营目标的积极性,公司拟拿出不超过2025年财务预算盈利41,500万元的5%的现金用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5年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配合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奖励。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14:0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会期半天。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能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另外的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能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线)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联系电线)联系传线)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1。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美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方案》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资本预算,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主要经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都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5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主要与下述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兴”)发生的民爆器材采购、销售。
2.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摩根凯龙(荆门)热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凯龙”)发生的销售水电、薄膜袋/纸箱、租赁及劳务等。
3.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湖北泽弘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弘气体”)发生的采购/销售气体、水电及租赁等。
4.公司(含分子公司)与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荆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销售石料、水电等。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切实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兼任湖北联兴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979.98万元,净资产4,772.47万元;2024年,湖北联兴实现营业总收入83,216.23万元,净利润401.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目前,本公司持有摩根凯龙30%股权,董事长邵兴祥先生兼任摩根凯龙副董事长,副董事长罗时华先生兼任摩根凯龙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有隔热、耐火性能的纤维制品(包括纸、异形、砌块、墙板类产品),本企业相关设备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技术除外),以及非标设备和配件的制作。(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655.13万元,净资产9,591.56万元;2024年,摩根凯龙实现营业总收入16,844.54万元,净利润2,97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目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泽弘气体30%股权,副董事长、总经理罗时华先生兼任泽弘气体董事,董事刘哲先生兼任泽弘气体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920.45万元,净资产837.94万元;2024年,泽弘气体实现营业总收入284.10万元,净利润-214.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荆集团目前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管理,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供应业、建筑业、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项目投资及管理,短期财务性投资,资本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本公司(含分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民爆器材等系列产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也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分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分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议案所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为市场价格,作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5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5,7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2,7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上述被担保人财务数据指标经审计。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含子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获批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3,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8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70,648.3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89%。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4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为本次担保事项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日常经营由公司主导,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较分散、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管理,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以及不对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打理财产的产品。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21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7,371,650股的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76,981.1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4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49,781.25 万元(含理财资金)。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付款时间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而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本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中心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理财产品的购买、财务核算和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1.投资风险: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接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财务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处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若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故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6.决策程序与实施: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一)投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财务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处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984.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0.16万元。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0.64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544.53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64.37万元。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监管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商誉减值是在谨慎从严的原则下形成的初步预测数据,由公司聘请专业估值机构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估值,经评估,公司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254.9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984.6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线日公司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6:30在“价值在线”()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先生,董事会秘书孙洁先生,财务负责人张勇先生,独立董事王晓清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不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做担保额度不超过2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做担保额度不超过92,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荆门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保A101JM25023),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八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荆门分行签订的合同编号A101JM25023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获批担保额度合计为123,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5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72,710.28 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71%。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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